2. 及對事實所作的表示,瞭解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及其結果。
3. 統計分析法(statistical analysis):
A. 統計分析法就應用於政策問題認定而言,該法指政策分析人員根據文件分析
法與調查研究法所獲得的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以瞭解問題涉及者的分布特
性與因果關係。
B. 初步的統計分析可根據平均數、標準差及卡方檢定等方法,瞭解問題的集中
趨勢、離散趨勢及樣本間的差異性。
C. 進一步的分析則可以運用相關迴歸分析與因徑分析,瞭解變項
(variables,亦稱變數)間的因果關係,及自變項對依變項的更接與間接影
響關係。
D. 除此之外。研究人員還可以透過變異數分析、區別分析、因素分析及集群分
析等多變量分析方式,進一步瞭解各變項間的因果關係,使政策問題的前因
後果與其間關係更能清晰的呈現。
4. 腦力激盪法(brainstorming):
A. 定義:是指透過一群人有系統的互動,產生想法。目標及策略,以協助政策分
析人員或決策者認定及概念化問題的一種方法。
B. 奧斯本(Alex Osborn)原先設計它做為強化創造力的一種工具,後來也應用
於對問題的潛在答案產生大量的意見方面。
3. C. 腦力激盪法應注意下列幾點:
a. 參加腦力激盪作業的團體成員,必須依照調查研究中的問題本質而組成。
簡單的說,參加者應當是對該特定問題情境具有深入瞭解者,也就是一
般人所說的「專家 。
」
b. 「意見激發」 「意見評估」
與 兩個程序必須嚴格分開,如果不予分開,則在
意見激發階段,早熟的批評與辯論。可能會妨礙廣泛的團體討論,以致無
法產生各種寶貴的意見。
c. 在意見激發階段,腦力激盪活動的氣氛,必須盡量保持公開,並允許與
會者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當第一階段的意見激發已經相當窮盡時,才可
以進行第二階段的意見批評與辯論。
d. 意見評估階段:組成一個創意評估小組,根據其問題嚴重性程度,進行
討論投論,並且加以排列,以作為研擬對策之參考。
e. 腦力激盪法的應用時機為:當大家都對政策問題具有深入專業,且團隊
合作默契良好,沒有特殊的英雄人物時可以採用此法。
D. 其運用原則必須注意:
f. 進行腦力激盪時,少作人身攻擊與刻薄語言的刺激。
g. 必須鼓勵自由發言,盡量提出奔放無羈的創意,不必考慮可行性問題。
h. 盡量提出自己的創意,千萬不要抄襲,即使要抄襲,也要加以改變。
i. 歡迎對他人的創意提出補充或改善建議。
4. 5. 政策德菲法(policy Delphi):
它指當決策者或政策分析人員面臨政策問題結構不良、相當複雜、資訊不足、性質專精、
後果難以預測估計時,可以邀請專家學者、行政機關代表、民意代表,當事人代表等進
行腦激盪式的政策德菲作業,最後將團體決策的結果提供給決策者做為選擇方案參考
的一種方法。_
行政決定遭遇的主要障礙有那些?試說明之。
(一)、現代行政機關行政決定過程中常面臨的障礙有:
1. 理性限制的障礙:賽蒙認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因此實際行為不可能合於客觀理
性的要求,其理由在於:
A. 在許多可能行動中,人在實際決策時只能想到少數幾個。
B. 人不僅不可能知道全部可能行動的全部後果,對任何一種行動結果也只能知
5. 道一部分。
C. 在作決定時,對此結果之價值估量與得到此結果的體驗未必一致。
2. 心理上的障礙:人們在心理上有些缺點會影響作決定的偏差,如:
A. 人們只憑自己成見去判斷,這種成見是否正確大有問題。
B. 人們總喜歡選取與本人相符合的觀點或行為而排拒與其不合的觀點。
C. 人類有避重就輕、怕難喜易、趨利避害的心理弱點。
3. 沈澱費用的障礙:所謂沈澱費用(sunk cost)是指在決定時,受到已有的設備之
限制,不能隨心所欲的作合理的決定。
4. 法令規章的障礙:行政人員要依據法令規章來辦事,但是這些法令規章卻限制了
人員的創造力與想像力,不能跳出這種法令的囚籠而自由發揮,所以決定也就無
法十分理想。
5. 全體參與的障礙:研究人群關係的專家們,都主張人員參與作決定,可以鼓舞工
作情緒,並且可收集思廣益之效,但事實上,參與的行使並非無限制,有時需考
量時間上及經費上及機關中每一人員的興趣、能力及知識之差異,以免發生議而不
決的現象。
6. 試簡述行政機關規劃政策或計畫時,應當遵守的原則。
前言:此步驟乃是排入政策議程後,正式研擬替選方案
(一)、政策規劃的意義
(二)、政策規劃原則
1. 公正無偏原則(principle of impartiality)
2. 分配普遍原則(distributive principle)(平行)
3. 個人受益原則(principle of individuality)(垂直)
4. 劣勢者利益最大化原則(maximin principle)
5. 持續進行原則(principle of continuity)
6. 人民自主原則(principle of autonomy)
7. 緊急處理原則(principle of ur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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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問題被政府機關接納,且由政策分析人員予以研究分析而成為政策問題後,即
排入政策議程內,由機關內部或外部的政策規劃人員正式研擬各種解決問題的替選
方案,亦即正式進入政策規劃階段
29. 組織決策的垃圾桶模式(a garbage can model of organizational choice)
(一)、定義:
是指組織的決策過程就好像是將「許多解決方案、問題與決策者丟置在一容器(吾人姑
且稱之為垃圾桶)中隨機碰撞的結果」此乃因〈組織的無政府狀態〉(organized
anarchy)特性所造成的,此外影響決策的結果除了客觀的事實、歷史的因素、政治利益
外,還包括許多情境的因素,如決策者的時間分配、決策當時組織所發生的其它事情等
也會有所影響。
(二)、提倡者:
為柯漢(Michael Cohen)、馬屈(James March)及歐爾森(Johan Olsen)三人,
他們於一九七二年發表〈組織選擇的垃圾桶模式〉(A Garbage Can Model of
Organizational Choice)一文,提出垃圾桶決策途徑。
(三)、理論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