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高雄史蹟探源4
- 2. 清代台灣科舉考試 清代各府縣儒學生員,俗稱 秀才 ,為科舉制度上最基本的功名。秀才考試又稱小試或童子試,每三年舉行二次。每次的考試,都必須經過縣試、府試、院試(學政)三個階段,考生無論年紀多大,通稱為「 童生 」,但考試時則分「已冠」(十六歲以上)、「未冠」(十五歲以下)兩個層級出題。
- 3. 清代台灣科舉考試 初進學的秀才,稱為 附生 ,附生陞 廩生 ,廩生陞 歲貢生 (含恩貢生),都必須經過歲試,依次遞補。廩生出貢,有一定年限。這些依序出貢的貢生,便稱為「歲貢」,假如出貢的年份,朝廷恰有重大慶典或喜事,則這年的歲貢,便稱「 恩貢 」,恩貢有一項歲貢所無的特權,即非有重罪,學政不能呈請革去科名。正途出身的貢生,另有「 拔貢 」、「 優貢 」、「 副貢 」三種。拔貢十二年考一次,優選者以小京官用,次選以教諭用。
- 4. 清代台灣科舉考試 舉人考試,三年一科,正式的名稱叫「 鄉試 」,考上的就是 舉人 了。鄉試都在 各省省會 舉行 ( 每年秋八月 ) 。通過鄉試則稱為『舉人』,舉人第一名為『解元』,第二名為『亞元』,第三、四、五名皆『經魁』,第六名『亞魁』,其餘稱『文魁』。通過了鄉試的舉人,緊接著就是明年二月在京師舉行的 會試 。會試和鄉試相同,都是三年一科,中式會試,稱為「 貢士 」,貢士第一名為「會元」,前十名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為「會魁」。
- 5. 清代台灣科舉考試 貢士要經過保和殿覆試,且列等,才有資格參加殿試。 覆試 的等第,將來作為 進士 甲第的依據。 殿試 也叫廷試,例於四月二十二日舉行,地點仍是保和殿,殿試試卷寫法有一定的格式,每份試卷,都須經八位讀卷官閱過,最後擬定前十名進呈御覽,欽定名次,一甲共三名,依次為 狀元、榜眼、探花 ,其他七名列入二甲。新進士受職前,又須經過朝考,朝考分三等,一等第一名稱「 朝元 」,之後核計覆試、殿設、朝考三者的等第授職,優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或庶吉士,俗稱「館選」。
- 10. 卓夢采墓 卓夢采生於清康熙年間,為鳳山縣 庠生 (生員),卒於乾隆 23 年(乾隆歲次戊寅年,西元 1758 年),距今 248 年,其詩作如「鳳岫春水」、「泮水荷香」、「龍目井泉」、「半屏列嶂」等,以描述當時的鳳山縣景色為主,對現在的左營、鼓山著墨甚多,亦是瞭解高雄歷史發展之重要參考史料。
- 11. 卓夢采墓 康熙 60 年朱一貴作亂,攻陷鳳山縣,亂賊召募之,卓夢采堅持「不善不入,昔有明訓」,「寧餓死,毋從賊」,並舉家逃入打鼓山,鳳山知縣肯定其崇高志節,曾頒贈「儒林芳標」匾額。其弟 卓夢華 亦為詩人,兄弟二人見重於時,其子 卓肇昌 為乾隆 15 年之舉人,詩作「鼓山八詠」、「龜山八景」仍是膾炙人口之佳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