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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 台灣電力政策探討
- 18. 核一~核三廠除役,將少514.4萬瓩裝置容量
18
• 核電廠運轉執照年限為40年
• 可依法延役5~15年
• 若核一~核三廠皆不延役,至114年將少514.4萬瓩裝置容量
• 若核四不運轉,114年備用容量率為2.7%,距目標有521.8萬瓩電力缺口
廠別 機組 停止運轉年限 裝置容量(KW)
核一廠
一號機 107年12月5日 63.6萬
二號機 108年7月15日 63.6萬
核二廠
一號機 110年12月27日 98.5萬
二號機 112年3月14日 98.5萬
核三廠
一號機 113年7月26日 95.1萬
二號機 114年5月17日 95.1萬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 22. 政府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22
能源別 2015年 2025年 2030年
陸域風力 73.7 120.0 120.0
離岸風力 0 200.0 400.0
水力 208.9 215.0 220.0
太陽光電 111.5 620.0 870.0
地熱能 0 15.0 20.0
生質能 74.1 81.3 95.0
合計 468.2 1251.3 1725.0
裝置容量目標(單位:萬瓩)
能源別 2015年 2025年 2030年
陸域風力 18 29 29
離岸風力 0 68 136
水力 46 48 49
太陽光電 14 78 109
地熱能 0 10 13
生質能 54 59 69
合計 132 292 405
年發電量目標(單位:億度)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 32. 小英政策:2025非核家園 影片
32
主張
1. 未來十年,停建核四,其餘核電機組如期除役
2. 不大幅調整電價
三大策略
1. 現有的電源開發方案;並且逐步更新火力發電設備、增加天然氣發電比例、提
高火力電廠效率、加嚴排放標準,讓火力發電成為更乾淨、更有效率的發電方
式;讓民間汽電共生能量加入發電。
2. 尖峰管理政策:時間電價、需量競價、儲能設備;智慧能源管理系統、更換節
電設備
3. 發展綠能產業
目標
• 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 台電預估占9.5%
• 備載維持在7.5%,就不會限電 台電設定備載目標15%
以天然氣火力發電取代核能發電
漲部分電價,降低需求
- 39. 德國的能源轉型
參考資料:環境資訊中心、維基百科 圖片來源: Climate Denial Crock of the Week 39
• 直至幾年前,德國仍為核電爭執不休,德國擁有可獨立自主的核能產業,同時
反核運動也十分豐富。但自從2011發生福島核災事件後,德國分歧的意見才結
束爭論,原先要持續擴張核能的政策產生大轉向,決定提前於2022年全面廢核。
• 德語Energiewende,意思是「能源轉型」。為了完成從需求到供給的去中心化
改為在地化發電,以更有效率的能源使用方法及技術取代原先過度供給的供電
方式。
- 40. 核能退役
參考資料: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新頭殼 40
• 早在1980年代,德國科學家就提出能源轉型的觀念,思考工業國家用再生能源
取代化石燃料和核能的可行性。1998年的大選連續執政16年的保守黨下台後,
由反核的綠黨取而代之,並在2000年實施《再生能源法》,以保證收購價為誘
因,鼓勵民間投資再生能源。從此,再生能源占用電量的比重,就從原來的7%,
一路爬升到2014的28%。
- 48. 綠能發展帶來更強競爭力
參考資料: energytransition、遠見、新頭殼 48
• 長年來,政府轉向綠能及高電價的要求,讓許多德國企業非但沒出走,反倒強
調不該只看價格,而該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將來自能源端的壓力化為企業競爭
力,整合成獨特的解決方案,變成外銷的最佳武器。
• 德國為了維持國際競爭力,包括煉鋁等高耗能產業在內,不用繳再生能源附加
費。而且優先併聯的再生能源,量大到一定程度後,在自由的電力市場上有壓
低大盤價的效果,德國的製造業反而是能源轉型的贏家。
Notes de l'éditeur
- 國內前幾大太陽能電池廠與模組廠,目前每度電的建置成本多落在3-4元不等,而其他外加的成本每度電也約1.5-2元,業者都表示,成本加總每度電至少也要4.5-6元不等
- 因此在維持能源供應穩定的前提下,德國對能源轉型完全放在產業政策思考,最終希望能將研發能量放在國內,配合電力自由化政策以多元電價作為配套。而電價問題也是廢核政策的一大考量。作為工業出口國,德國極力減少對進口能源依賴,因為化石燃料遲早會用完,而核廢料處理無解。仰賴化石燃料的國家,轉化為一個再生能源主體的國家。總理梅克爾曾宣示:「成為全球第一個成功轉型為高能源使用效率和以再生能源為能源主體的工業大國」
- 過去火力跟核能就是在大型集團,再生能源的生產規模就相對低很多。居民從自家加裝太陽能板就可以,2008有450公民自主成為太陽能發電設備,2013年成長到約850萬,約占德國總人口十分之一,利用太陽能板,作為太陽公民。
- 德國透過立法,對於電力使用者,採取附加稅捐(surcharge),規定每使用千瓦/每小時的電力,就增加6.17歐元(相當於台幣223元)附加收費;其負擔約為,每個人每月增加18歐元(相當於台幣651元)。這項附加捐,對部份人士而言,是個重擔;不過,一般收入的工人,並不會被扣到這筆費用,這些中低收入者,可以獲得減免。
例子:在90年代德國電力市場自由化的時候,柏林市政府既然為了利益將電網經營權賣給瑞典VATTENFALL私人公司,但市民認為應該柏林的電網應該是當地人所有,2010年 出現電力再市有化的運動,2013年還發動過公投,但因為沒有達到法定門檻而失敗了,但有投票的人中,有8成是贊成的電網應該由市民共有的。
2014年透過集資,由市民組成的合作社競標電網經營權,目的是促進再生能源的使用。集資的目標是符合2億歐元的門檻,才能夠和大企業競標電網的經營權,然而現在離目標還有不小的距離,顯見這場公民運動是和大企業間的一場硬仗。
為由地方組織推動的合作社,成立目的在於促進能源民主、永續、分散式、公平能源供應,投資門檻為每股100歐,社員可以決定獲利要分配給各社員,還是要投資新的計畫。這是目前德國最大的計畫,集結該地區多個有意實踐新能源的居民或地方團體,目前約170位社員,共同經營太陽能發電與汽電共生(供暖系統),而其資金有8成來自於融資。德國的合作社之所以能遍地開花,很大一部分的幫助是來自於地方銀行的融資系統很健全,德國的銀行也對合作社模式熟悉,因此容易取得資金,而我國對於合作社的了解尚淺,且不論專案大小,都有同樣繁複的申請流程,因此才阻礙了國內小型再生能源的發展。
- 再生能源在電力網中擁有優先順位,意即它們製造的電力依法必須優先使用,再來才是燃煤、天然氣、核能等電廠產生的電力。
2011年歐元匯率41,28.74歐元=11.48台幣
- 再生能源在電力網中擁有優先順位,意即它們製造的電力依法必須優先使用,再來才是燃煤、天然氣、核能等電廠產生的電力。
- 德國社會是個很重視直接溝通的民主政體,從陽台修建這些細節問題就必須顧及左右鄰居的感受,需要整個社區的討論與感受。林育立似乎認為,這一種生活中實踐的民主文化,可能才是台灣追求再生能源方案最需要的社會民主素養。
- 總計,這些環保節能方案,協助各地客戶減碳多達3.3億噸,讓西門子堪稱是全球綠能產業的龍頭。
例如西門子在2012年,來自風力、綠建築、發電設備、節能效率等能源領域的相關產值,貢獻了西門子多達35%的營收。以台灣市場為例,目前約有1/4的電力發電機組,以及101大樓,都是採用西門子的技術方案。
2013年中,英國政府宣布啟動當前全球最大的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總發電量達630 MW、位於泰晤士河口的「倫敦陣列」(London Array)風場,成為一個新的再生能源里程碑。不過,包括175座渦輪發電機和電網連接設施在內的綠能技術,都出自德國西門子。
而除了先進的離岸風力裝置,西門子的能源暢銷產品還包括能提升30%輸配電效率的高壓直流電纜(HVDC)、運轉效能高達60%的複循環(燃煤+燃氣)發電機及效率提高47%的火力發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