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入門
- 5. 有專利,發明才能發飆
■ Kodak v.s. Polariod 拍立得之戰
= 握有專利,所以得以小抗大.
■ 瑞士鐘錶的歷史教訓
= 沒有申請專利保護, 創新難以自保
■ eBay經營成功但卻被判賠償
= 握有專利,也可以等著收錢.
- 8. 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 各國官方網站:
台灣智慧財產局: www.tipo.gov.tw
美國專利商標局: www.uspto.gov
大陸知識產權局: www.sipo.gov.cn
日本特許廳: www.jpo.go.jp
歐洲專利局: www.european-patent-office.org
智產權是鼓勵智慧發展的法律, 用以保障與提升經濟.文化及科技的發展. 其中
著作權.商標.專利對經濟影響最鉅.
保護對象 實例 如何取得保護
著作權
copyright
人類精神文明創作 電影, 美術, 音樂, 小說, 程式...etc. 不需申請, 創作完成始受保護
(個人: 終身+50年, 法人:發行後50年)
商標 trademark 表彰身品或服務來源與商譽(i.e.品牌) Disney, Intel, LV...etc. 需申請並經過審查
(先給10年, 可申請續用)
專利 patent 產業發展新技術(發明), 外觀設計(設計) 藥品, 化合物, 材料, 機械結構...etc. 發明: 20年, 新型10年, 設計12年
- 9. 專利的種類
各國稱呼 專利
Patent
Invention patent
Utility patent
實用新型
Utility model
Little patent
外觀專利
Design
工業設計
台灣稱呼 發明專利 新型專利 新式樣專利
保護標的 物品,物質,方法 物品 (具體物質) 工業產品之外觀設計 (ex: 形狀.花
紋.圖樣)
登記或審查 需經實質審查
(2~4年不等)
僅形式審查
(~半年)
實質審查
(~1年)
保護年限 申請日起20年
醫藥品可再延5年
各國不同,大多是申請日
起6~12年
各國不同,大多是申請日起10~14
年
有無此制度 WTO會員國都有 少部分國家有 WTO會員國都有
商業重要性 高, 具主流地位 較低 較低.但仍具主流地位
- 10. 專利申請階段(1/3)
■ 先申請先贏First-to-File (美國2013/03起行申請制)
■ 在曝光前就申請專利
「曝光條款」:發明應在曝光前或曝光後半年至一年內申請專利
■ 撰寫專利說明書
專業代理人或專利工程師代寫
■ 各國專利採屬地主義, 申請處理機構:
台灣智慧財產局: www.tipo.gov.tw
美國專利商標局: www.uspto.gov
日本特許廳: www.jpo.go.jp
歐洲專利局: www.european-patent-office.org
中國知識產權局: www.sipo.gov.cn
- 12. 專利申請階段 (3/3)
■ 專利權是屬於誰的?
發明人 v.s. 專利申請人
狀況 專利申請人
1. 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
就是受雇於公司, 且與職務上有關之發明
雇用人 (即公司)
2. 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
常稱“個人發明”
發明人
3. 出資聘請他人從事研究開發者:
“委外設計”是最常發生的狀況
依雙方契約
若未訂契約, 屬發明人, 但出資人可實施
其發明.
- 13. 專利獲准後
■ 領取專利證書
須繳領證費, 每年需繳交維持費
■ 公衆審查制(部分國家)
核准後3~6個月
■ 行使專利權
製造權, 販賣權, 使用權, 許可實施權...
■ 專利侵權分析
評估他人或自己是否侵權
■ 撤銷專利
沒繳年費, 或被舉發專利無效
但每製造一片,就要付給
Philip高額權利金 (權利金是按每一被
授權產品的淨銷售價格的3%或日幣10元,以
較高者支付 => 2006年降為0.035美金)
- 24. 專利要件
■ 有用性 (台灣:“產業利用性”)
發明人只要提得出他認為可有用的看法即可. 沒人能斷言這概念一定沒有市場.
(ex: 3M便利貼, 自拍棒)
■ 新穎性
該申請與目前已有的習知技術比較後,有不相同之處, 就具新穎性.
■ 進步性 或 非顯而易見
- “不容易想到的”是此專利要件真正的含意
- 三要件中, 最難通過, 也最容易有爭議的.
- 為防事後諸葛遏殺創意, 美國專利局的客觀原則是:
“如果現有的習知技術沒有教導或暗示, 則這個發明就是”非輕易”想到, 是合乎進步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