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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褒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故前教授楊冠政先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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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第 3483 次會議
民國 105 年 1 月 14 日
討論事項(四)
褒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故前教授楊冠政先生案。
說明:
一、內政部依教育部所送資料初審略以,故楊冠政先生在
「生命科學」、「科學教育」及「環境教育」等領域研究
精湛,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任教期間,致力於環境教育
學術研究,並協助政府推動環境教育政策及立法,對臺
灣環境教育之推展,貢獻卓著,其相關事蹟經核與「褒
揚條例」第 2 條第 6 款「有重要學術貢獻及著述,為當
世所推重者。」及第 11 款「其他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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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故前教授楊冠政先生生平事略
楊冠政先生,民國 18 年 10 月 8 日生於廣東省大埔縣;48 年獲國立臺
灣大學植物研究所碩士學位,54 年獲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植物系博士
學位。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物系副教授、生物研究所所長、理學院院
長、科學教育中心主任、生物系系主任、教務長、環境教育中心主任及環境
教育研究所所長,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等職。
楊先生在「生命科學」、「科學教育」及「環境教育」等領域,研究精
湛,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任教期間,著有《科學課程研究》、《環境教育》及
《環境倫理學概論》等教科書,並創辦《科學教育月刊》、《環境教育季刊》
及發表各種科學課程、環境教育論文,學術地位崇高;另創設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生物研究所及環境教育研究所、科學教育研究中心及環境教育中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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