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納保
- 5. 5
人力不足
本府財政處集中支付科只有 10 人,其中正式編制只
有 6 人,相較於台北市政府當時支付處人力懸殊的
比例,來推動這樣的一個制度是有相當程度的困難
。
組織調整
以本府出納科是隸屬於行政處,若將基金及專 全戶
部納入集中支付,勢必行政處出納科的業務會併入
財政處,為求業務及人事安定,避免組織編制的變
動,而影響行政處人員的移撥。
作業系統
當時行政院主計處已在進行公務預算會計 財政支暨
付系統的甫上線作業,系統尚未穩定及其為各縣市
核心版本,並無是項功能規劃設計,難以因應個別
需求修正相關系統,故經簽報後暫緩規劃。
96 年以前未實施理
由
- 8. 8
縣庫是大口袋,基金、專 是小口袋,基金、專 納入戶 戶
大口袋, 加縣庫調度,借款是以大口袋餘額計算債務增
,整個大口袋有錢,可以延緩舉債時間,即可減少利息
支出。
特種基金、專 納入集中支付並非裁併基金、專 ,係戶 戶
將資金使用納入便庫統籌調度,原由基金、專 個別開戶
立支票付款之動作,改由財政處集中支付科開立縣庫支
票支付受款人
公務預算是統收統支,成立特種基金、專戶之目的是專
款專用,其支出需有特定收入支應,收入不一定是基金
自己努力得來,有些是公務預算原有收入,因成立基金
後指定給基金之收入,納入是合理的。
基金納入集中支付觀念 -財政角度
壹、專案推動過程與成效
- 14. 14
於 96 年 2 月、 7 月、 8 月邀集本府暨所屬機關相關人員前往台北市
、宜蘭縣政府觀摩學習及蒐集資料,並於 96 年 8 月撰寫參訪心得報
告陳核,建置於網站作為本案規劃推動之參考。
⊙ 舉辦觀摩活動
⊙ 撰寫可行性分析報告
因推動之初本府暨所屬機關基金專戶管理單位對納入集中支付後對
整體做法及專款專用仍有疑慮,財政處就蒐集相關資料、專家指導
建言、各單位意見及研議實施時機之優缺點等,於 96 年 3 月完成
撰寫可行性分析報告陳核,並依分析結果著手擬訂工作計畫作為規
劃推動依據。
⊙ 修正桃園縣縣庫管理自治條例
為因應基金專戶納入集中支付之適法性,財政處於 96 年 3 月研擬
修正「桃園縣縣庫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並提列本縣務會
議審查通過,另經桃園縣議會照案通過後,於 96 年 7 月獲財政部
准予備查,並將修正後條例公布於網站,作為推動本案之法源依
據。
重重 要要 事事 項項 執執 行行
- 15. 15
97 年 2 月訂定工作計畫,並成立小組積極推動。97 年 2 月訂定工作計畫,並成立小組積極推動。
⊙ 頒定工作計畫⊙ 頒定工作計畫
召集人
郭蔡副縣長
召集人
郭蔡副縣長
副召集人
主計處處長
財政處處長
副召集人
主計處處長
財政處處長
主計組
主計處預算科科長
主計組
主計處預算科科長
小組若干人
小組若干人
支付組
財政處支付科科長
支付組
財政處支付科科長
小組若干人
小組若干人
基金組
財政處財務科科長
基金組
財政處財務科科長
小組若干人
小組若干人
資訊組
研發室資訊科科長
資訊組
研發室資訊科科長
小組若干人
小組若干人
執行秘書
財政處集中支付科長
執行秘書
財政處集中支付科長
重重 要要 事事 項項 執執 行行
- 19. 19
⊙ 理教育訓練辦
邀集基金、專 管理單位及各級學校於戶 97 年 12 月 理基金專 納辦 戶
入集中支付、簡易會計系統線上傳輸及公庫服務網實機操作教育訓
練。
⊙ 實施上線期程● 97 年 11 月底前配合完成相關作業系統整體測試及驗收工作。
● 97 年 12 月附屬機關預算付款資料實施線上傳輸,供支付系統下載運
用
● 98 年元月本府 所屬基金專 實施上線及各級學校簡易會計系統付暨 戶
款
資料傳輸上線。
⊙ 宣導工作
● 於 98 年 1 月函請各基金、專 管理單位加強配合宣導此一便民措戶
施,
並於實施當日發 新聞稿廣為週知。佈
● 製作動畫建置網站,並以 馬燈顯示, 進民 資訊,落實簡政便跑 增 眾
民。
● 舉 觀摩會,邀集各縣市政府財政處及主計處參加,以宣導本府支辦
付電子化便民施政成果及分享基金專 納入集中支付實做經驗。戶
重重 要要 事事 項項 執執 行行
- 20. 20
⊙ 實施上線配合事項
● 計 31 項基金專 於戶 98 年元月實施上線,目前有 32 項基金
專戶
納入。
● 結餘 入縣庫總存管 之分 ,定期存款項於到期時即 入繳 戶 戶 繳
縣庫,原帳 原則保留戶 1 年供過度時期帳務處理,再向臺灣
銀行桃園分行 理銷 作業。辦 戶
● 設置簽證人員印鑑 及領取縣庫支票申請書:各基金專 管卡 戶
理單位於 98 年 1 月前完成設置簽證人員印鑑 及領取縣庫支卡
票
申請書,以配合庫款簽付作業。
● 比照縣庫付款程序 理,惟基金專 需 回以收入 款書辦 戶 繳 繳 辦
理 回,不能以支出收回 回。基金專 退還時以付款憑單繳 繳 戶
動支退回,不採收入退還。
重重 要要 事事 項項 執執 行行
- 22. 22
繳款方式繳款方式 業務單位業務單位
現
金
、
支
票
、
郵
政
匯
票
、基金 專戶納入集中支付之繳庫作業流程、基金 專戶納入集中支付之繳庫作業流程
匯
款
民 或廠商眾民 或廠商眾 財政處財政處 縣庫代理銀行縣庫代理銀行
至台銀公庫服務
網系統上登打繳
款資料,並列印
收入繳款書
至台銀公庫服務
網系統上登打繳
款資料,並列印
收入繳款書
通知繳款人於匯款時
加註基金、專戶之名
稱,並將匯款資料傳
真至本府財政處及各
業務單位
通知繳款人於匯款時
加註基金、專戶之名
稱,並將匯款資料傳
真至本府財政處及各
業務單位
各業務單位至台
銀公庫服務網製
作收入繳款書,
並將銷帳編號告
知財政處
各業務單位至台
銀公庫服務網製
作收入繳款書,
並將銷帳編號告
知財政處
於收入繳款書上
蓋銀行收訖章後
,將收入繳款書
第一、五聯交還
繳款人
於收入繳款書上
蓋銀行收訖章後
,將收入繳款書
第一、五聯交還
繳款人
至銀行匯款,取
得匯款資料後傳
真至桃園縣政府
財政處及各業務
單位
至銀行匯款,取
得匯款資料後傳
真至桃園縣政府
財政處及各業務
單位
依據銷帳編號
查對入帳資料
分戶入帳
依據銷帳編號
查對入帳資料
分戶入帳
台銀依據銷帳編號
確認收到款項,至
台銀公庫服務網列
印收入繳款書
台銀依據銷帳編號
確認收到款項,至
台銀公庫服務網列
印收入繳款書
匯款資料
( 傳真資料 )
匯款資料
( 傳真資料 )
匯款資料
( 傳真資料 )
匯款資料
( 傳真資料 )
收入繳款書
( 一式六聯 )
收入繳款書
( 一式六聯 )
收入繳款書
( 一式六聯 )
收入繳款書
( 一式六聯 )
收入繳款書
( 一式六聯 )
收入繳款書
( 一式六聯 )
收入繳款書
( 第一聯 )
收入繳款書
( 第一聯 )
收入繳款書
( 第五聯 )( 由繳
款人交回業務單
位 )
收入繳款書
( 第五聯 )( 由繳
款人交回業務單
位 )
收入繳款書
( 一式六聯 )
收入繳款書
( 一式六聯 )
- 23. 23
流程變革結果流程變革結果
收入、支出均需透過其在縣庫總存款 所設立之分 帳 理。戶內 戶 辦收入、支出均需透過其在縣庫總存款 所設立之分 帳 理。戶內 戶 辦
集
中
管
理
收入透過公庫服務網管理,由財政處財務管理科主政;支出透過支付系
統管理,由集中支付科主政;扣 憑單,收據、薪水撥付、押標金、保繳
證金及零用金由行政處出納科主政。
收入透過公庫服務網管理,由財政處財務管理科主政;支出透過支付系
統管理,由集中支付科主政;扣 憑單,收據、薪水撥付、押標金、保繳
證金及零用金由行政處出納科主政。
事
權
統
一
過去廠商或民 因預算支應之不同需往返奔波於財政處支付科、財務科眾
、行政處出納科及基金專 管理單位等多個窗口洽領或 詢,納入集中戶 查
支付後向支付科洽 即可。辦
過去廠商或民 因預算支應之不同需往返奔波於財政處支付科、財務科眾
、行政處出納科及基金專 管理單位等多個窗口洽領或 詢,納入集中戶 查
支付後向支付科洽 即可。辦
支
付
窗
口
單
一
化
過去 款單據及方式不一,基金專 納入集中支付後,全數透過公庫服繳 戶
務網處理,統一製作收入 款書,方便對帳,制度完善。繳 納入集中支付
金專 ,收入逕 入縣庫,若有定期存單俟到期後再 理結清除因應實戶 繳 辦
際需要保留帳 外,餘均結清帳 ,本府 以活存利息計息戶 戶
過去 款單據及方式不一,基金專 納入集中支付後,全數透過公庫服繳 戶
務網處理,統一製作收入 款書,方便對帳,制度完善。繳 納入集中支付
金專 ,收入逕 入縣庫,若有定期存單俟到期後再 理結清除因應實戶 繳 辦
際需要保留帳 外,餘均結清帳 ,本府 以活存利息計息戶 戶
收入納一致化繳
過去縣庫對基金專 調度時 須先與基金專 管理單位事先協調行政及戶 戶
額度事宜,並不定期 理還款及換算利息給付基金專 管理單位,納入辦 戶
集中支付後可簡略以上行政作業。
過去縣庫對基金專 調度時 須先與基金專 管理單位事先協調行政及戶 戶
額度事宜,並不定期 理還款及換算利息給付基金專 管理單位,納入辦 戶
集中支付後可簡略以上行政作業。
簡化部調度作業內
由財務系統、會計系統、支付系統、基金系統、總會計系統等透過線上
傳輸達成收入、支出及報表資料等整體預算執行簡化行政作業。
由財務系統、會計系統、支付系統、基金系統、總會計系統等透過線上
傳輸達成收入、支出及報表資料等整體預算執行簡化行政作業。
資
源
共
享
- 24. 24
3. 基金、專戶會計系統
(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基金、專戶支出 )
付款、轉帳資料匯出
付款、轉帳資料匯入
案格式檔
2. 支付系統
案格式檔
付款、轉帳
資料匯入
4. 附屬機關
會計系統
( 附屬機關
支出資料 )
付款、轉帳
資料匯入
付款、轉帳
資料匯出
案格式檔
5. 簡易會計系統 ( 各學校支出 )
簽付資料
匯出
簽付資料匯入
案格式檔
案格式檔
6. 公庫服務網
( 收入、支出資
料 )
收入資料
匯出
1. 財務系統
( 基金專戶收入 )
收入資料匯入
收入資料匯出
報表 ( 結存 )
兌付資料
匯出
兌付資料
匯入
收入資料
匯入
7. 總會計系統
( 支出報表 )
案格式檔
機關代碼、預算科目、
支付日報資料匯出
付款、轉帳
資料匯出
機關代碼、
預算科目、
支付日報
資料匯入
財主資源共享、簡化行政作業流程系統圖財主資源共享、簡化行政作業流程系統圖
作作 業業 系系 統統 變變 革革
- 27. 27
實實
施施 效效
益益 納入項目
1. 農業發展基金
2. 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
3. 勞工權益基金
4. 建築物無障礙設備及設施改善基金
5. 空氣 染防制基金污
6.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
7. 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
8. 停車場作業基金
9.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
10. 投資開發基金
11. 都市更新基金
12. 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13. 警察人員安全基金
14. 消防人員安全基金
15. 公教人員住宅貸款及急難貸款基金
16. 桃園縣共同管道管理基金專戶
17. 桃園縣道路基金
18. 縣統籌分配稅款專戶
19. 桃園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
互助會專戶
20. 擴大內需方案創造城 風貌計畫專戶鄉
21.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6667 專戶
22. 代收保管金專戶
23. 土地登記儲金專戶
24. 營建剩餘土石方臨時稅
25. 就業安定基金專戶
26. 無力支付午餐費之捐款專戶
27. 社會救助金專戶
28. 工商綜合區生態綠地維護基金專戶
29. 高鐵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專戶
30. 促進原住民就業基金
31. 行政院補助社會福利經費專戶
32. 內政部補助推展社會福利服務專戶
基 金 專 戶
- 28. 28
納 入 項 目 32 項 , 截 至 98 年 12 月止
合計節省利息費用 9 千多萬元
節省利息費用
平均 月提供調度約每 130 億元,供縣庫統
籌調度,對本府財政資源運用具有相當效
益
實實
施施 效效
益益
- 29. 29
● 簡化 部調度行政作 業內
納入集中支付後可簡略 部調度之行政作業, 年調度行政內 每
作業約計 20 多次。
● 整合款項支付窗口單一化
無論預算種類民 領取款項僅向本處集中支付科洽 ,即可眾 辦
一處完成, 年約有每 25,000 多件。
● 收入透過公庫服務網管理相當完善及一致化
全數透過公庫服務網處理,統一製作收入 款書,方便對繳
帳,制度完善, 年收入約每 2,000 筆數。
實實
施施 效效
益益
- 30. 30
便利民 及支用機關 詢付款流程及帳務眾 查
納入集中支付採電匯匯款迅速確實,透過庫款 詢系統方便民查
及支用機關 詢付款流程及帳務,相當透明化且便利, 年眾 查 每
受惠 25,000 多個受款人及 30 多個支用單位。
節省重置成本
由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協助修改會計及支付系
統,節省重置經費 4 千多萬元,對本府財政節流發揮相當
助益。
實實
施施 效效
益益
- 31. 31
由:緣
⊙ 為創新作為,對行政革新及縣庫
調度成效斐然。
⊙ 簡政便民及建立電子化資源共享
制度極具參考價 。值
⊙ 各縣市政府有提出觀摩本府推動
經驗之需求。
由:緣
⊙ 為創新作為,對行政革新及縣庫
調度成效斐然。
⊙ 簡政便民及建立電子化資源共享
制度極具參考價 。值
⊙ 各縣市政府有提出觀摩本府推動
經驗之需求。
理方式:辦
⊙ 邀請全國各縣市政府財政、主計
人員代表 縣參訪,行政院財政蒞
部、主計處長官亦 縣指導。蒞
⊙ 本處製作簡報分享推動經驗及成
果,並將推動過程相關資料裝
及製作海報於會場供 覽。閱
⊙ 各縣市電子化經驗交流分享。
理方式:辦
⊙ 邀請全國各縣市政府財政、主計
人員代表 縣參訪,行政院財政蒞
部、主計處長官亦 縣指導。蒞
⊙ 本處製作簡報分享推動經驗及成
果,並將推動過程相關資料裝
及製作海報於會場供 覽。閱
⊙ 各縣市電子化經驗交流分享。
成果:
⊙ 觀摩會後,財政部及行政院電子中心相當肯定本縣創舉,各
縣
成果:
⊙ 觀摩會後,財政部及行政院電子中心相當肯定本縣創舉,各
縣
市陸續參訪或來電詢問本府做法,研議比照推動。
理本府庫款集中支辦
付電子化全國觀摩會
實實
施施 效效
益益
- 32. 32
實實
施施 效效
益益
榮獲行政院 98 年度各機關建立
參與及建議制度獎項
提報角逐「行政效能及人才培育類」獎項,全國共有 50 個機關計
50 案,得獎有 11 案,本府榮獲優等獎, 即第二名之殊榮,獲頒
獎金及獎盃乙座 。
- 33. 33
◎ 開 初期,暫以本處現行支付人力因辦
應之;本處集中支付科承 人力辦 8 人
:正式人員 4 人,約 人員僱 2 人,工
友 1 人,雇工 1 人。
◎ 開 初期,暫以本處現行支付人力因辦
應之;本處集中支付科承 人力辦 8 人
:正式人員 4 人,約 人員僱 2 人,工
友 1 人,雇工 1 人。
◎ 執行半年後,本處集中支付科請支援
替代役乙名及擴大就業 2 名協助業務
,目前請替代役兩人支援業務並未新
人力。增
◎ 執行半年後,本處集中支付科請支援
替代役乙名及擴大就業 2 名協助業務
,目前請替代役兩人支援業務並未新
人力。增
人 力 因
應
措 施
年 加受款人每 增 25,000
多件,以現行縣庫支付
作業量推估須 1.5 至 2 個
人力因應。
年 加受款人每 增 25,000
多件,以現行縣庫支付
作業量推估須 1.5 至 2 個
人力因應。
- 36. 36
● 縣府相關單位齊心努力:
內部形成共識後大家全
力以
赴,朝目標邁進。
● 縣府相關單位齊心努力:
內部形成共識後大家全
力以
赴,朝目標邁進。
● 領導階層重視與支持:
由上而下貫徹縣政政策自縣長、副縣長重視與
支持及
財政、主計兩位處長全力投入,全程督導執行
情形
● 領導階層重視與支持:
由上而下貫徹縣政政策自縣長、副縣長重視與
支持及
財政、主計兩位處長全力投入,全程督導執行
情形
● 其他機關協助推動● 其他機關協助推動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配合修改支付及
專 會計系統,以因應本府 所屬機關基金專戶 暨 戶
納入集中支付之個案需求,尤其支應修改系統經
費 80 多萬,而使本府節省縣庫經費四千多萬重
置系統,對政府公帑節省發揮節流效益功不可沒。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配合修改支付及
專 會計系統,以因應本府 所屬機關基金專戶 暨 戶
納入集中支付之個案需求,尤其支應修改系統經
費 80 多萬,而使本府節省縣庫經費四千多萬重
置系統,對政府公帑節省發揮節流效益功不可沒。
貳、成功關鍵貳、成功關鍵
台灣銀行〈總行公庫部及桃園分行〉:因本府暨
所屬機關基金專 納入集中支付後,台灣銀行總戶
行須配合修改公庫服務網作業系統,以因應收入
支出結存報表之控管,若無台銀報表配合管控帳
務,本府確實難以實施基金專 納入集中支付。戶
台灣銀行〈總行公庫部及桃園分行〉:因本府暨
所屬機關基金專 納入集中支付後,台灣銀行總戶
行須配合修改公庫服務網作業系統,以因應收入
支出結存報表之控管,若無台銀報表配合管控帳
務,本府確實難以實施基金專 納入集中支付。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