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週
- 3. 本節學習要點 固有國籍 取得國籍 血統主義 屬地主義 國籍與國民 雙系血統主義 雙重國籍 國民 、 公民 、 人民 憲法與國籍法 重點條文 國籍類別 國籍取得
- 6. 固有國籍取得主義 依 以決定國籍,而無論其出生地為何,凡為子女者必取得其父或母之國籍。 依 以決定國籍,而無論其父或母之國籍。 屬地主義 屬人主義 ( 血統主義 ) 折衷主義
- 30. 主權歸屬 君主主權 國家主權 議會主權 國民主權 國家機關必須直接或間接由國民產生,且其權力又必須直接或間接淵源於主權者之國民。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 。 (ROC 憲法 )
- 34. 我們要往哪裡去? 中華民國 ( 在台澎金馬 ) 中華民國 在台澎金馬 拿下大陸 統一中國 中華民國 是台澎金馬 制憲 新國家 xxxx 國 ( 未來 ) 法理主權 事實主權 有 效 統 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