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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銀行學大意:2013初等.五等(保成)
- 2. 第一章 貨幣功能、概念與本位制度 3
一、貨幣功能
交易之媒介 價值儲藏工具
原始功能 引申功能
價值之標準 延期支付標準
交易媒介是最基本最原始之功能。
英國經濟學者馬夏爾將貨幣功能分為抽象用途與具體用途。
分 類 具體用途 抽象用途
現在展現 交易之媒介 價值之標準
未來展現 價值儲藏工具 延期支付標準
二、貨幣演進過程
無貨幣時之交換模式為直接交換或稱為物物交換。
若社會上有 n 種商品,因無貨幣當交易中介,民≠眾為進行交易,須記得
n×(n-1)∕2 之交換比率,方能有效率進行。
譬如社會上有 10 種商品,交換比率就有 45 個。
人類發明貨幣後,交換模式則成為間接交換。
物物交換→間接交換
此時社會上若有 n 種商品,因選擇其一當作貨幣,交換比率僅為 n-1 個。
無貨幣時之交換模式 有貨幣時之交換模式
直接交換或物物交換 間接交換
物物交換之缺點:
缺乏共同計價的標準。
雙方慾望難巧合。
缺乏保存一般購買力的方法。
缺乏延期支付的標準。
貨幣之演進:
商品貨幣→金屬貨幣→紙幣→存款貨幣→塑膠貨幣→電子貨幣
商品貨幣:
商品價值與貨幣價值完全相等。
金屬貨幣:
人類是由賤金屬貨幣→貴金屬貨幣,秤量貨幣→鑄造貨幣。
- 3. 4 貨幣銀行學概要(大意)
紙幣:
紙幣之使用,係由兌現紙幣→不兌現紙幣。
存款貨幣:
存戶簽發支票之基礎的銀行帳上活期性存款。
塑膠貨幣:
現代消費行為中,代替現金交易的一種金融支付工具。
因其為塑膠卡之形式,有別於紙幣、硬幣,故稱為塑膠貨幣。
電子貨幣:
電腦技術進步後,許多金融機構或企業發展出現金儲值卡方式之貨幣。
三、貨幣價值
貨幣價值係指貨幣的購買力。
目前各國發行之貨幣多為信用貨幣,而非實體貨幣,係以物價指數來測定
貨幣價值。
貨幣價值( )為物價水準(P)之倒數。
1
P
物價指數之種類:
物價指數種類 說 明
又稱生活成本指數。
係調查家庭為日常生活消費所購買各類商品及
勞務等價格而編製之指數,以反映消費者日常
生活負擔之變動。
其樣本類包括食物類、衣著類、居住類、交通
類、醫藥保健類、教養娛樂類及雜項類共七大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類。
另鑒於消費者物價指數抽樣權數中,食物類易
受天候影響,另能源價格易受輸出國家政策影
響,各國乃扣除新鮮蔬果、魚介及能源後,以
核心物價指數(Core Price Index)來衡量。
係以拉斯皮爾公式(Laspeyres Formula)編製,以
基期商品數量作權數。
躉售係指大宗整批銷售。
躉售物價指數(WPI)
係根據各類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等大批實際交
- 4. 8 貨幣銀行學概要(大意)
兌換外國匯票。 為干預程度甚高,如金 係,因而各國間之匯率
塊本位及金匯本位。 與物價相當密切。
十、金幣本位
是金屬通貨制下的金本位,即依貨幣單位與一定重量純金間法定等價關
係,鑄造及流通實體貨幣性質的金本位幣,一國黃金總量決定該國貨幣供
給。
金幣本位是最早的金本位制度,英國首先於 1816 年 5 月實施。
金幣本位為最具自動調整作用的金本位,因黃金輸出入自由,外匯匯率易
透過自動調整而進行與最初變動反方向的調整,使匯率高度穩定。
匯率水準的決定:
金本位制下,兩國貨幣兌換比率由兩國貨幣含金量多寡決定。
正常情況下,匯率波動不會高於黃金輸出點(金平價+黃金運送費用) ,
亦不會低於黃金輸入點(金平價-黃金運送費用) ,只會在黃金輸送點或
金點(黃金輸出點與黃金輸入點之合稱)間變動。
金幣本位制度下的匯率水準:
兩國匯率如何決定 外匯價格上限 外匯價格上限
由兩國本位幣之含金 金平價加上每單位外幣價 金平價減去每單位外幣價
量換算得出金平價。 值之黃金之運送費用。 值之黃金之運送費用。
金幣本位之優缺點:
優 點 缺 點
黃金為貴金屬,交換價值高,較能 國內經濟不安:為維持匯率穩定,
適應日益增加的交易需要。 難免犧牲國內物價、所得。
貨幣對內價值穩定:貨幣供給受黃 易受他國不利因素影響:他國經濟
金數量的限制 金幣價值較為穩定
, 。 異動,黃金流進流出,影響本國經
對外匯價穩定:匯率僅在黃金輸送 濟。
點範圍內波動。 貨幣供給受黃金存量限制,缺乏彈
國際收支平衡:因黃金可自由輸出 性。
入 ,一 旦貿易 失衡 ,產生 資金 移
動,世界黃金重分配,亦改變各國
物價水準 促使國際收支恢復平衡
, 。
十一、金塊本位
是紙通貨制下的金本位,貨幣單位與一定重量純金間有法定等價關係,由
- 5. Part
重要法規彙編
銀行法(100.11.09)
中央銀行法(100.04.27)
存款保險條例(99.12.29)
票據法(76.06.29)
– 565–
- 6. 附錄一 重要法規彙編 567
銀行法 二一、辦理與前列各款業務有關之倉庫、保管
及代理服務業務。
民國 97 年 12 月 30 日總統令修正第 19、25、 二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
33-3、35-2、42、44、48、50、62~62-5、62-7、 業務。
62-9、128、129、131 及 133 條;並增訂第 25-1、 第 4 條(業務項目之核定)
44-1、44-2 及 129-2 條 各銀行得經營之業務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
民國 100 年 11 月 9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12-1 按其類別,就本法所定之範圍內分別核定,
條;增訂第 12-2 條;101 年 2 月 3 日行政院令 並於營業執照上載明之。但其有關外匯業務
第 64-4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列「行政院公平交易 之經營,須經中央銀行之許可。
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01 年 2 月 6 日起改
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管轄 第 5 條(長短期授信)
民國 101 年 6 月 25 日行政院公告第 19 條所列 銀行依本法辦理授信,其期限在一年以內
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者,為短期信用;超過一年而在七年以內
自 101 年 7 月 1 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者,為中期信用;超過七年者,為長期信用。
會」管轄 第 5 條之 1(收受存款之意義)
第一章 通則 本法稱收受存款,謂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款
項或吸收資金,並約定返還本金或給付相當
第 1 條(立法目的) 或高於本金之行為。
為健全銀行業務經營,保障存款人權益,適
應產業發展,並使銀行信用配合國家金融政 第 5 條之 2(授信之定義)
策,特制定本法。 本法稱授信,謂銀行辦理放款、透支、貼現、
保證、承兌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業
第 2 條(銀行之定義) 務項目。
本法稱銀行,謂依本法組織登記,經營銀行
業務之機構。 第 6 條(支票存款)
本法稱支票存款,謂依約定憑存款人簽發支
第 3 條(銀行業務) 票,或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隨時提取不
銀行經營之業務如左: 計利息之存款。
一、收受支票存款。
二、收受其他各種存款。 第 7 條(活期存款)
三、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本法稱活期存款,謂存款人憑存摺或依約定
四、發行金融債券。 方式,隨時提取之存款。
五、辦理放款。 第 8 條(定期存款)
六、辦理票據貼現。 本法稱定期存款,謂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
七、投資有價證券。 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存款。
八、直接投資生產事業。
九、投資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
第 8 條之 1(定期存款期前提取之限制及
十、辦理國內外匯兌。 質借或解約)
十一、辦理商業匯票承兌。 Ⅰ定期存款到期前不得提取。但存款人得以之
十二、簽發信用狀。 質借,或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中途解約。
十三、辦理國內外保證業務。 Ⅱ前項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由主管機關洽商
十四、代理收付款項。 中央銀行定之。
十五、承銷及自營買賣或代客買賣有價證券。 第 9 條(刪除)
十六、辦理債券發行之經理及顧問事項。
十七、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 第 10 條(信託資金)
十八、受託經理各種財產。 本法稱信託資金,謂銀行以受託人地位,收
十九、辦理證券投資信託有關業務。 受信託款項,依照信託契約約定之條件,為
二十、買賣金塊、銀塊、金幣、銀幣及外國貨 信託人指定之受益人之利益而經營之資金。
幣。 第 11 條(金融債券)
- 7. Part
15 年來我國金融機構的新設、
改制與併購
一、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與更名
二、本國銀行之新設、更名、撤銷、合併及概括讓與
三、中小企業銀行改制為商業銀行
四、信用合作社改制為商業銀行
五、30 家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概括讓與商業銀行
六、本國銀行承受 43 家農漁會信用部、信用合作社
七、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之設立、撤銷、合併與更名
八、票券金融公司之設立、撤銷與合併
九、信託投資公司之改制與概括讓與
– 609–
- 8. Part
歷屆試題暨解答
100 年初等考試試題暨解析
101 年初等考試試題暨解析
【99 年以前重點試題請參見各章題庫解析】
– 621–
- 9. 632 貨幣銀行學概要(大意)
101 年初等考試試題暨解析
下列何者為資本市場的工具? 可轉讓定期存單 可轉換公司
債 國庫券 銀行承兌匯票
:可轉讓定期存單(NCD) 、國庫券(TB)
、銀行承兌匯票(BA)
為貨幣市場信用工具。
中央銀行若進行非沖銷式外匯干預(non-sterilized foreign exchange
intervention)以促進本國貨幣升值,則: 央行國際準備減少
該國貨幣供給增加 央行賣本國貨幣買國外資產 央行降低本
國資產利率
:央行若進行非沖銷式外匯干預,賣出外匯(國外資產) ,促使
本國貨幣升值,將使準備貨幣減少,貨幣供給量減少,國內
利率將上升。
當中央銀行採取釘住利率目標時,若景氣不佳造成貨幣需求降低,
則中央銀行須採取下列何種方法? 降低存款準備率 貨幣供
給維持不變 藉由公開市場操作降低貨幣供給 藉由公開市場
操作增加貨幣供給
:若央行釘住利率目標,在景氣不佳時,將造成貨幣需求降低,
為維持利率不變,央行勢將減少貨幣供給量。
中央銀行宣布調降基準利率 1 碼 1 碼代表 , : 100 個基本點(basis
point) 250 個基本點 0.25% 0.1%
:1 個基本點(bp)=0.01%,一碼=0.25%=25bp,100 個基本
點(bp)=1%。
根據銀行資產負債表的特性,缺口分析(gap analysis)和存續期間
分析 (duration analysis)皆是用來管理何種風險? 道德風險
信用風險 作業風險 利率風險
2007 年美國次級房貸危機之所以演變成後續的跨國大規模金融風
暴,其主要係歸因於下列何項因素? 金融法規規範轉趨保守
房貸證券化 通貨膨脹率攀升 股市泡沫化
2008 年的金融海嘯期間,各國中央銀行為促進市場的流動性,增加
貨幣供給,下列何者不是各國中央銀行採行的政策方式? 增加
發行公債 從市場購回公債 調降存款準備率 調降重貼現率
:央行為增加市場的流動性,增加貨幣供給,需採寬鬆貨幣政
策:調降重貼現率、調降存款準備率、公開市場買進有價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