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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讀實力:2013高普三四等.各類特考(學儒)
- 1. 400 社會工作
徵,罪犯犯相同之罪名,判決卻有不同,這當然為一般人所反對。正
義模式的重要部分就是犯罪學家大衛佛哥(David Fogel)所主張在法
律之下所有犯罪人都應接受同等處遇。判決之所以不同主要歸因於一
般人難以容忍之種族、少數民族、性別或社經地位等差別因素。國家
必須給予罪犯適當制裁來保護社會,因為嚇阻與矯治感化都不是本
質,然而制裁程度也必須在憲法許可最嚴厲範圍內方可,因此犯罪懲
罰指南應予建立而由各法院加以遵行。
【災變社會工作】
1
在災變社會工作的領域中,社工人員主要的任務功能為何?
專業社工累積了各種面向的實務經驗後,因為常需面對社會各層面
的問題需求與服務供給,並需在困境中解決問題,最易具備的三種特長,
一是資源連結與整合的能力,二是整體考量的規劃能力,三是靈活反應
相互支援的能力。從實務經驗上來看,社工在災後工作中的歷程中,發
揮的主要功能有:資源連結、參與重建規劃、支援服務、反應需求、個
案管理等。
資源整合的功能:
整體面的資源整合:
在災變剛開始階段,資源的投入又快又多,但是社工專業同時也考
量到兩個問題:一個是賑災的持續性,另一個是均衡性,尤其地震
後較長期的服務,才是資源整合的挑戰;此外,公益資源的排擠效
應,也可能會造成日後的問題,亦即捐輸過度集中到賑災以後,其
他原本仰賴社會捐款的弱勢人口福利服務,或恐面臨斷炊之困,因
此社工人很快意識到資源整合與供需協調的必要性。
個案面的資源連結:
社工應為災區孤兒提供服務,社工個案管理員需持續仔細評估案主
與案家人的問題和需求,確認所需的資源,再將孩子、扶養人與所
需的資源連結起來,使他們能夠和幫得上忙的相關資源機構聯絡
- 2.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01
上;如果遇上社工員無法提供的服務,就為案主開發、組織、連結
與協調資源,或設法轉介至其他機構或專業領域。
規劃與倡導的功能:
整體面的規劃與倡導:
災變之初,因事出突然令人措手不及,因此,災民的整體生活照顧,
必須受到全面制度性的支持,而非僅心理扶助部分,讓災區重建不
僅是幫助災民得回一個住所,而是重獲一份讓人安心,安身又安全
的生活。
個案服務面的規劃與倡導:
在賑災過程中,社工員一方面提供直接的服務,一方面也慢慢的收
集問題,當個別社工員或是機構無法解決時,就需要透過倡導的手
段來改變制度,以尋求更多的人受益。例如:規劃「失依兒童的財
產信託制度」,來維護受災兒童的最佳利益。在災後家庭訪視時,社
工員發現災變導致的失依兒童少年,除了輔導跟安置問題外,還有
包括撫卹金、補助費,甚至父母生前債務或遺產所引發的問題,都
是為了確保他們的權益。除了「集體倡導」之外,許多民間機構和
政府部門的社會工作者,亦不間斷地進行以災變兒童少年個人權益
為訴求的「個案倡導」。在個案的層面,社工員應確保案主獲得資源
與服務的權利,倡導的方法為將案主視作應受保護的對象,而非待
解決的問題。
支援服務的功能:
專業人員組織間的支援:
災變當時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立即進入災區,提供第一線的服務,
如果每一個人都在災變後的前幾天即到災區服務,幾天之後可能全
部的人都累倒了。所以社會工作的救災服務系統強調「支援」的觀
點,提供人力支援、物品支援、財力支援、專業團隊支援及行政協
調等等支援工作。社會工作的主體是專業社工員,而這些社會工作
人員,長期以來即在政府單位和民間福利機構擔任各種直接和間接
的服務工作,因此人力資源和行政協調更是社會工作員擅長之處。
民間專業組織對政府單位的支援:
民間快速出動救災,是在為政府賑災主力爭取應變時間,這些支援
並非取代主要工作者,而是發揮相輔相成的效果。社會工作的專業
- 3. 402 社會工作
訓練,使之在此救災工作中的主客體掌握的相當清楚,而達到充分
支援、共同合作的成果。有組織的快速蒐集資訊,提供政府與災民
間溝通管道,減少因慌亂而來的情緒傷害和民怨,讓政府單位全力
規劃賑災與重建非常重要;社工人員靈活應變的特長,在紊亂的災
後服務中,更顯可貴。
反應需求的功能:
社會工作的訓練中,對案主需求的瞭解以及判斷是相當重要的。透過
瞭解需求的訪視,一方面能夠讓災民的情緒有所抒發,另一方面也可
以幫助服務提供者區辨如何因應及滿足需求。災區需求無限大,而災
民的需求差異性亦高,隨著時間的不同,也會產生需求的變化。但是
如何將災民的需求與政府或是重建單位連結,或是讓不同身分(如兒
童、青少年、老人等)
、特質(身心障礙、失親兒童等)的需求能被充
分瞭解,必須有人在第一線與災民接觸、服務災民,才能有正確的判
斷。
個案管理功能:
個案管理是社會工作新發展出的助人模式,使用於有多重問題的案
主。重建區民的問題往往是多元且複雜的,一個受災戶中,可能有經
濟的問題、房子倒了、找不到工作,也有可能心理上出現狀況,更有
機會產生健康上的問題。因此,往往需要來自不同領域的協助。但是
如果由重建區民本身自己來求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社會工
作者一方面扮演初級的情緒支持者,另一方面是要去結合各種資源,
透過社會工作者的轉介及協調,以及在必要時予以轉介,使重建區民
得到滿足,正是個案管理的功能所在。社工員採用個案管理的方法,
提供個案直接的服務或是轉介不同的服務項目,使案主能直接的就近
得到在地服務。
2
試述集體性災難發生時,災變的因應可以區分為哪些階段?
根據國外災變研究的發現及災變服務組織的經驗,災變管理週期
(disaster management cycle)可分為四個階段(周月清等人,2001;
- 4.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03
Banerjee & Gillespie, 1994; Webster, 1995):
準備計畫期(preparedness plans):
其目的為將因災變而死亡的情形減至最低,該階段的工作包括訓練、
演習、警報系統的處理……等。以組織來說,準備期包括組織內部和
外部的準備,也就是物質與社會項目的準備。
回應計畫期(response plans):
此為緊急救援階段,工作含括緊急救援、疏散、道路清除、食物與避
難所的供應、醫療協助、危機諮詢與處遇、協助災區農產品在市面的
供應……等。通常此階段不會超過二至三週,針對地震的緊急救援尤
其如此。
重建計畫期(recovery plans):
此階段屬中長期災後處理,包括恢復必要的基礎建設,如恢復公共事
業、醫院和社區的功能,以及其他生活所需的服務、生活回復正常……
等;此重建階段有可能會持續好幾年。
緩和期(mitigation):
是指從上一次災變後的重建,到準備下一次災變之間,必須推展各項
預防長期性危機的活動及方案,包括重新安置災民到非斷層區、強化
建築物相關法規、減少災民損失的各項建設及相關教育……等。
前述的緩和期和準備計畫期兩階段,是回應計畫期與重建計畫期的
關鍵。換言之,有效的預防和準備可以提升救災、重建工作的效能。
九二一震災發生後,國內有學者依時間先後將災後重建工作進行分
期。馮燕(1999b)認為重大災難後重建工作的規劃,可分成三個階段來
進行:
第一階段:
乃災後緊急救援的階段,此階段又可分為三期:
災難發生後七十二小時以內,這個期間的工作目標是生命安全的維
護。
災難發生第三天至第十天是所謂的「危機處理期」
,此階段要預防進
一步的傷害,尤其是仍待在災區不肯離開的民眾,更要特別注意他
們的安全。
災變後兩個星期至一個月內是臨時生活庇護及生活需求的評估期,
- 5. 404 社會工作
此時很重要的工作是促使災民發揮他們的本能,社工人員要協助組
織災民,讓他們自助助人,同時安撫災民的情緒,幫他們維持安定
的生活。
第二階段:
第二個重建階段是災後一個月至半年內,此期間的工作可分為災區的
工作和一般社會的工作兩種:
災區的工作很重要的是要建立臨時屋,協助災民遷入。社工人員要
讓災民知道政府撫卹的內容、他們可以到哪裡尋求協助,讓災民感
覺有保障。在這個階段,政府最重要的工作應在於資源的整合、規
劃和分配,讓由下而上的愛心能最有效的被運用,受災民眾可因此
獲得最好的照顧。
對社會大眾來說,要做的則是情緒重整、機會教育和復原力的復健
等工作。
第三階段:
此階段是災後六個月至三年的長期復健階段,此時家庭、社區和社會
的重建都是很重要的工作:
家庭重建:
災民家庭重建要和一般家庭重建分開來做。災民因成員改變,家庭
結構跟著改變,家人關係由於缺乏私領域,其互動變得相當粗糙,
這些都需要進一步去關心、支持。至於社會上一般的家庭,因籠罩
在重大災難的陰影中,也可能出現不安、恐慌等情緒,這些負面情
緒的處理及互動方式的重新調整,也都是此階段重要的工作。
社區重建:
社區重建必須考慮到「社區總體營造」的觀點,其中又可分為新建
社區和原有社區重建兩種。營造新建社區的重點在於社區居民集體
共識,要求城鄉有新的風貌,也必須要求此一新的「組構關係」有
新的社會內容及社會行為。在這過程中若無居民的共識及產生社會
集體制約來相互約束,城鄉的風貌其實是不會被維持的。而原有社
區重建的重點則是增加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可以讓居民就自己的
房屋、社區、公共空間等的需要和想法,先進行討論,整合聚落的
重建計畫,凝聚社區意識,並配合外界力量加速重建。
社會重建:
- 6.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05
政府在此階段要做的有三方面,包括法規制度的建立、價值觀與倫
理的建立、資源的整合和分配。
3
請從災後心理及社會重建工作立場,論述社會工作專業可以發揮
的服務內容。
國內學者劉淑瓊博士研究指出,災後的心理及社會重建工作,主要
包括對受難者的創傷輔導、就學就養安置、經濟重建、社會大眾的心理
復健及整體社會價值觀的重建等項目,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緊急救難期:
在震災發生的兩週之內,工作項目包括受災戶的住所安頓與緊急生活
救助,災民、第一線救災人員、助人專業工作者、志工及媒體工作者
的心理情緒支持與危機調適,罹難者入殮事宜,各界捐款與物資的分
配,賑災捐款帳戶登記,政府與民間救災力量的協調統合,動員相關
專業人力投入救災工作,災區安全與衛生……等。
災後應變期:
指災後兩週至一個月之間,包括受災戶的傷亡撫卹,受災家庭及個人
問題、需求的專業鑑定,災民、救災人員與一般大眾的災後創傷心理
支持,無依孤雛之安置,兒童心理輔導,學生就學問題的處理,災區
托兒、課後輔導與托老服務,高齡者照顧,傷者醫療與長期照護,受
災戶經濟重建,鼓勵災民成立自助團體、發展社區組織,監督政府災
後重建作為……等工作項目。
重建恢復期:
指震災發生一個月以後,工作項目有全民心理重建與意志凝聚,社會
集體心理治療,震災物資與捐款流向的徵信與告知,建立災後重建的
社會連帶感,持續關懷弱勢偏遠地區及原住民部落,重建工作檢討與
策勵……等。
而林萬億教授則分析社會工作者在災變中的作為時,則將救災與重
建劃分為三個不同的階段:
- 7. 406 社會工作
緊急救援期:
期間為災變發生後的七天之內,社會工作者的危機介入工作包括協助
死者處理殯葬問題、家屬悲傷輔導、遺屬慰助、緊急安置、募捐救災
物資與款項、救災物資管理、志工動員與安排、管理災民臨時安置處
所、組織災民自助、災民心理輔導、學童就學安排、兒童/老人/身心障
礙者的照顧安排、開發資源、救災人員減壓工作。
短期安置期:
此階段為災後一週至三個月,社會工作者的介入工作有短期住宅安
置、生活機能重建、家庭評估、發放慰助金、捐款專戶管理、創傷症
候群輔導、學童就學安排與輔導、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的照顧安排、
救災物資管理、輔導災民自助組織、救災人員減壓工作、規劃社會暨
心理重建方案、協助醫療復健、協助就業輔導、倡導災民福利、自殺
防治。
長期安置期:
自災變後三個月至災後若干年,此階段的工作包括安置國民住宅、社
區重建、協助就業、創傷症候群輔導、家庭支持、學童就學安排與輔
導、建立社區資源體系、研究與評鑑、培植地方解決問題的能力。
4
試論社會工作者的災變服務角色與功能。
社會工作者的角色功能相當多元,在災變中的社會工作人員,更是
要具有靈活應變的彈性,來應對層出不窮的意外狀況,和瞬息萬變的災
區狀況,包括天然和人為的變化。因此,災變社會工作者至少需有幾種
基本準備:
是擁有社工核心狀況,亦即真誠、溫暖與同理心,才能在驚惶不安全
的環境中,與週遭的災民和其他工作人員,很快地建立起工作關係和
溝通橋樑。
具有社工專業態度,尊重案主及其他專業人員,了解組織和團隊的重
要性,並盡力吸收新知,在每個機會中擴大自己的知識範圍。
掌握社工知識與技術,以靈活運用面對問題;尤其是要懂得充分使用督導或
- 8.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07
同儕督導方式,互相支持教育,以維繫專業服務品質與提高工作能量。
有經驗的資深社工員/督導往往能在災變中發揮更大的功能,無論其
原本服務的性質為何,社工經驗有助於應付多變的災難場景,而能跟隨
有經驗督導的新手,亦可獲得較大較快的專業成長。
周月清教授整理國外文獻中有關社會工作者災變服務角色之論述,
發現在災變直接服務及微視層面,社會工作者的角色包括:對受害者及
其家屬的治療、諮商、協助個人與家庭連結資源、介入社會支持網絡、
提供設備、臨時住宅、提供資訊、促使個人生理與心理服務趨於結合。
在鉅視層面,社會工作者同時扮演了開發及協調資源、團隊整合、
倡導志願服務、社區福利服務、倡導相關組織與政策的改變、參與各種
組織為案主發聲、減少災民被標籤、增權案主、改善組織協助災變重建
的功能及發展災變準備工作等。
國內針對災變社會工作者的實證研究結果指出,台灣社會工作者在
緊急救援期的角色,包括危機介入者、支持者、需求評量者、諮商者、
教育者、使能者/災民增權者、資訊提供者、協調者、團體/社區組織者、
行政者與倡導者/代言人;至於在重建階段,社會工作者則扮演諮商者、
教育者、使能者/災民增權者、資訊提供者、個案管理者、團體/社區組織
者、行政者、倡導者/代言人之角色。林萬億教授則歸結社會工作者在九
二一震災中的角色為殯葬處理、悲傷輔導、災民安置、傷亡撫卹、就業
輔導、家庭重建、就學輔導、社區重建、心理輔導與社會照顧等。
社會工作專業本身具備恢復、預防和發展的三大基本功能,意即治
療和恢復已受傷的社會功能、預防新問題產生和舊問題復發、發掘社會
資源並啟發個人潛能。可知社會工作者在協助救災與災後重建的過程
中,其實兼具了直接與間接服務的介入角色;而災變社會工作者的所扮
演的角色,亦符合一般社會工作實務中恢復、預防和發展的服務本質。
綜上所述,災變社會工作的主要功能為: 支持受災個人及其家屬;
協助個人與資源的連結,增加資源的可近性; 防止災民出現更嚴重
的身心健康問題; 預防個人、家庭、團體、組織和社區的瓦解; 改
變微視、中視和鉅視系統,增進受災者的福祉。
- 9. 408 社會工作
5
重大災難事件發生時,容易造成人民的大量傷亡,請問在救援體系
中,社會工作者可以提供何種協助?以及適合擔負那些角色與功能?
當重大災難發生時,無論是當事人、家屬或一般民眾多半都會處在
震驚、驚恐、慌張等情緒狀態,而物理空間也往往是紛亂危險、時間空
間則是處於壓迫與緊急狀態。正常而言,政府部門應擔負起第一線的整
合指揮調派工作。依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可區分為三個階段,並就其工作
重點來界定社會工作職責。
事件初期(72 小時內):
在此階段最重要的在於援助受難者,因此社會工作者應擔任支援系
統,適合的收集與整合各項軟體資訊,包括當事者的資料、居住狀況、
親友家人等。提供各項資訊給指揮單位,並著手開始招募資源(人力、
物力與財務)。故擔任資訊收集者、後勤提供為主要職責。
事件中期(72 小時~7 日):
在此階段救難行動已進入第二階段,當事者及家屬在情緒上開始進入
高度的失落、憂傷或憤怒階段,各種生活需求逐漸呈現,社會工作者
將轉成為第一線的助人者,擔任當事者與其他單位間的溝通橋樑,適
時將案主需求與外界資源、資訊加以整合。因此,擔任協調者、支持
者成為此時的任務,並且需盡力給予家屬、案主撫慰。
事件後期(7 日以後):
災難事件是一種創傷經驗,對於當事者及家人的生活均有重大衝擊,
此時,社會工作者需擔任直接服務者的角色,根據案主的情況,安排
給予喪葬協助、經濟協助、安置庇護、心理輔導、失依子女教養、法
律諮詢等。同時要評估案主的需求程度與內容,也就是要進入個案管
理的工作。
- 10.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09
簡述災害救助中的社工者角色。
隨著災變管理的不同階段,社會工作者的角色也隨著扮演不同的角
色,根據周月清教授的歸納與整理(2000 年),社工員有以下角色與
不同任務:
直接服務/微視面的角色:
包括對個人或個別家庭的介入,提供相關的治療、諮商、協助個人
與資源的連結、提供設備、臨時住宅、資訊等直接服務,促使個人
心理、生理功能的恢復。
危機處遇者:重大災難事件中,除第一線的救災人員進行搶救援助的
工作外,社工員在面臨災難本身亦擔任危機處遇的重要角色。
個案管理者:擔任有社福需求個案的福利服務輸送流程的管理者。
中視及鉅視之角色:
社會工作者參與災變的服務,應進一步地從事資源的開發、協調以
及整合的工作,並倡導相關組織與政策的改變,也可以藉由參與各
種相關組織為案主代言以減少災民被貼上標籤及增權(empower)
案主,以積極維護受災個人、家庭、社區之福祉。
資源統合者:結合相關資源,提供急難救助、安置。
轉介資源者:提供個案轉介資源,轉介個案可獲得適切的服務。例如:
轉介心理輔導的機構或發文給教育局協助辦理就學兒童的轉學事宜
等等。
至於社會工作員所扮演的功能為:
情緒安撫:
對受到重大災難民眾及家屬情緒的安撫及調適心情。
提供心理諮商及治療等的管道及方法:
提供有需心理治療的個案轉介服務。
提供社會福利相關資源及服務,協助申請相關福利補助、連結相關
資源協助。
整理受災戶個案資料建檔,並分析每個個案的需求、需求被滿足的
程度以及所得到的補助是否足夠等等,以便日後持續給予個案追蹤
輔導及相關現行政策的檢討與改進。
- 11. 410 社會工作
6
在臨床上,個案的悲傷情緒可區分為那些狀態?又 Kübler-Ross
提出的悲傷調適可區分為那五個階段?
悲傷的歷程是每一悲傷者必須經歷的過程,這種過程,是一種治療的
過程,也是一種成長的經驗,不論是自己獨有經歷,或他人協助下完
成,都是會讓喪偶者對於生或死,過去、現在、未來的生活,有著完
全不同的詮釋。在臨床上,我們時常運用失落、悲傷、哀悼及喪慟等
來形容喪偶者的悲傷反應,茲將其意義解釋如下:
失落(loss):
失落是指個人失去具有重要意義的部分,而經驗到被剝奪的感覺。
失落可分為具體的失落及象徵意義的失落;預期的失落及意外的失
落等。
悲傷(grief):
悲傷是指個人受到失落的影響,而在生理、情緒及精神上都有痛苦
的反應。
哀悼(mourning):
哀悼是指個人遭受失落、哀慟及悲傷的痛苦,而仍努力的活下來,
即適應失去生命中重要的人、事、物的過程,個人把悲傷適應的經
驗,納入自己新的生活中。
喪慟(bereavement):
喪慟是指個人經歷失落的客觀狀態,亦即個人被剝奪某些人事物的
狀態。喪慟的經驗可能包括悲傷、寂寞及羞愧的反應。悲傷、哀悼
及喪慟在生死學的領域經常被引用,有的將三者視為可相互替代的
意義,有的則略有區分。(林綺雲,2000)
悲傷調適的歷程 ,Kübler-Ross 對於瀕死或即將喪失的家屬的五個心理歷程。
否認:
我的配偶怎麼可能死亡。我們還這麼年輕,她(他)怎麼可以丟下
我呢?否認也是一種正常的防衛機轉。
憤怒:
- 12.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11
否認之後,接著是憤怒。為何丟下這個家和小孩,讓我肩上的重擔
如此沈重,我真的很氣她(他)。
討價還價:
我是不是也可以和她(他)一起走,獨自一人無法承擔如此的重擔,
我可不可以丟下孩子於不顧呢?
沮喪:
當配偶死亡是已被確認的事實,知道自己要獨自承擔家庭和養子女
的責任,會陷入極端的沮喪,醫護人員只有在旁邊陪伴他。
接受:
當宣洩完心中的忿怒和恐懼,慢慢地就會進入接受的階段。接受自
己配偶死亡的事實,需獨自承擔起養育子女的責任。這個時期是認
命的,安詳的。並開始重新建立生活,切斷與逝者的依附關係,與
逝者保持適當關係下,重新適應新的生活,並將生命的活力重新投
入新的對象與生活。哀傷者逐漸對周遭人事物感興趣,並開始發展
新的人際關係。
7
莫拉克風災後,試論政府提出「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
計畫」,有哪些重要內容?
緣起:
2009 年 8 月 8 日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接連三天在中南部降下高達
2,800 多公釐的雨量,相當於以往一整年的平均雨量,造成山崩、土石
流、淹水等嚴重災情,全國上下旋即積極投入受災地區之緊急搶救、
搶險、搶修與救援、救助等工作。
在政府搶救、搶修及緊急安置作業即將告一段落後,為能使受災地區
民眾能儘速恢復正常生活作息及重新建立家園,進而安居樂業,政府
已積極展開災後重建階段工作,重建委員會秉持國土保安與復育的理
念,除揭櫫災後重建總目標與基本理念外,透過環境敏感與適宜性分
析,劃定重建規劃分區與策略分區,以期在災後重建工作進行同時,
達到有效預防災害再次發生的效果;並提出基礎設施、產業、家園、
- 13. 412 社會工作
生活、文化等部門重建原則與策略,以及配合措施,俾利各部會與地
方政府重建計畫之擬訂與推動執行。
重建計畫架構及工作流程:
各級政府規劃及推動之重建計畫,依計畫性質、計畫內涵與功能、負
責機關等,各有其承 啓 關係及分工。重建計畫分為三層次:一為區域
重建綱要計畫,二為部門重建計畫,三為地區重建計畫。
圖一 災後重建計畫架構示意圖
- 14.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13
圖二 重建工作流程示意圖
區域重建綱要計畫總體目標及基本理念:
總體目標:
災後重建主要目的為儘速恢復災區民眾正常生活作息,及預防並降
低災害再次發生的機率與損害程度,具體目標如下:
加速重建效率,提供災民安全舒適的生活家園。
有效預防災害,提供民眾免於受災的空間環境。
基本理念:
依據效率重建與有效預防的目標,本次重建工作應確實掌握落實國
土保安及復育理念、加強氣候變遷之調適策略、掌握災害風險管理
原則、建立流域及跨域整體規劃與重建制度、強調合作夥伴關係、
以及妥善運用各方資源等基本理念。
家園重建原則:
加速辦理莫拉克颱風災後家園重建作業,協助受災戶早日恢復安定
- 15. 414 社會工作
生活,營造比過去更安全、更有特色的居住環境。主要重建原則分
述如下:
以「安全」為家園重建第一優先考量視受災程度、災害頻率及居
民意願,提供優惠且多元方式供居民選擇原址重建、修復、遷居
或遷村。
重建工作以社區需求為主,並增加在地就業機會讓社區在文化脈
絡、自然環境永續發展,全面關照居住、生活、就學、就業、產
業及文化傳承等需求。
原住民遷居地保存既有文化內涵及生活習性。
中央、地方、民間通力合作善用政府與民間資源,建立中央與地
方同舟共濟精神與合作夥伴關係,加速完成重建工作。
企業參與家園重建,建立低碳生態智慧及產業示範社區結合企業
社會責任與新興科技示範推廣概念,將重建區建立為全國低碳生
態智慧及產業示範區。
產業重建原則:
以農、工、商、觀光及原民部落文化創意產業為範圍。
依重建規劃分區特性及環境敏感度,進行重建規劃。
鼓勵產業再造與轉型,朝精緻農業、文化創意等新興產業發展。
在第二類策略分區之產業重建以減輕環境負擔為基本原則。
生活與文化重建原則與策略:
重建原則:
結合宗教等民間團體力量,撫慰災民心靈創傷並協助重建生活。
優先安置就學及重修建校舍,校舍重建應評估區位工程安全性。
配合產業重建,恢復災區就業市場活力並促進就業。
短期搶救文化資產,中程復原在地文化,長程凝聚啟發再生能
量。
重建策略:
心靈方面:
建立心靈創傷預警系統,及早發現個案並提供專業協助。
建立專業諮詢服務平台,以利服務資源整合及連結。
建立個案管理機制,確保心靈創傷者獲得撫慰。
結合志願服務資源,共同推動心靈重建工作。
就學方面:
- 16.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15
安置就學:受災戶學生緊急安置就養、就學與急難救助應予
優先處理;並針對受災戶學生提供後續之就學救助、補助等
措施,包括學雜費、就學貸款、學生安置、生活及升學輔導
等。
重建(修)校舍:協助受災學校教學場地之緊急替代安置;
協助學校災後重建(修)以及學校教學設備、儀器、教具以
及其他教學資源之補助或支援。
就業方面:
掌握就業情勢、重建人力資料庫:
辦理災區勞工就業與職業訓練需求調查及災區重建工作人
力需求調查。
建立災區失業者人力資料庫。
提供求職及求才資訊。
開拓就業機會:
辦理創業及就業優惠貸款。
協助企業重建,並提供僱用災民之獎助。
促進就業:
促進就業之推廣與宣導。
辦理就業促進津貼及臨時工作津貼。
辦理就業服務。
擴大辦理職業訓練:
辦理就地、轉地訓練。
辦理具地方特色發展之職業訓練。
提供災區民眾免試免費供食宿職業訓練及訓練生活津貼。
社會救助方面:
建立整合性服務平台,以利服務資源整合及輸送。
建立個案管理機制,確保災民獲得適切服務。
結合志願服務資源,建立互助關懷之社會支持。
鼓勵災民自立自強,發揮自助人助精神,建立新家園。
文化重建方面:
辦理古蹟與歷史建築 毁 損調查與修復工程,國定古蹟之復建
比照 921 地震給與全額補助。
搶救社區歷史、家族歷史等生活文化與文物紀錄。
- 17. 416 社會工作
辦理重要文化設施與館舍毀損調查與修復工程。
提供受災之文化藝術團體及藝文工作者急難補助與災後輔導。
邀請社區專業團隊協力辦理災區居民陪伴關懷,舉辦藝文表
演活動療癒與重建心靈,協助社區撫平傷口走出陰霾。
推動社區總體營造運動,輔導居民凝聚共識與培養信心再出
發,儘速重建災後新生活與社區新風貌。
藉由重建機會整體規劃區域生態與環境,以人為本、以生活
為核心,建構兼具功能與美感的生活空間,提升生活品質。
8
為協助災難事件的當事人或家屬,社會工作者擬發起一個安心服
務團隊,以團體工作的方式來協助案主,請以空難事件為例,對
於罹難者家屬來說,當親人的去世是一項難以接受的事實時,你
會如何規劃團體方案?(請從團體目標、團體活動及團體動力)
說明之。
依題例社會工作者就籌組安心團體的方案規劃如下:
團體目標:
在招募團體成員前,應評估個案家屬的心理需求狀態,基本上,這些
團體成員都有共同的經驗,即親人的逝世。而此一衝擊卻是在未有任
何的心理準備下所造成的,可能會出現急性創傷後症候群的心理反
應,因此,團體目標主要設定在「舒緩成員的情緒」
,提供一個安全的
環境、情境讓成員可以盡情抒發對家人的思念,並促使成員間產生互
助自立的力量。
團體活動:
此一安心團體在活動的安排上可採取悲傷治療的方式,透過情緒分
享、心靈音樂的聆聽、體能性活動等,來提供成員的心靈減壓,在活
動進行過程中,應讓成員有更多的表達機會與空間,同時可以透過「回
顧分享」的方式,使成員與罹難家屬的情感可以獲得正向意義的支持
經驗。
- 18.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17
團體動力:
此一團體宜安排二名以上的團體領導者,共同去引導各成員的情緒抒
發,但要注意的是,要盡量避免成員因過度的悲傷、憤怒、自責而使
得團體動力陷入負向的低潮中,要將團體盡量導引至能夠接受事實、
相互支持,進而能達到自我價值與生存目標的再確立。
9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對 impairment、disability、handicap 的
分類。
Harris 在 1971 年 的 「 聯 合 國 衛 生 組 織 」 (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提出了 impairment、disability 及 handicap 的分類;而這三
種分類成為西方國家多年來對障礙有關名詞的使用。三個概念同時也表
達了身心障礙福利工作的三個不同層次,從醫療的層次、到獨立生活功
能的重建、再到社區生活的重建,茲就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對
impairment、disability、handicap 的意涵說明如下:
Impairment 的定義是:
生理、心理、解剖組織構造或器官,有任何功能喪失或出現不正常等
情形。也就是說 impairment 指的是生理器官上的一種損傷,通常這些
損傷都有一些病理(pathology)上的原因。例如瞎眼、四肢殘缺、缺
乏子宮等在生理上的損傷,以及精神異常、心神喪失等心理方面的異
常現象,都是此處所說的 impairment。
Disability 的定義是:
因損傷導致能力上的限制或缺乏從事某種活動的能力,也就是從生活
上的角度所看到的身體功能限制。例如瞎眼者無法看、耳聰者無法聽、
缺乏子宮者無法生育、心神喪失者無法對事物作任何的判斷等,所以
它是一種衍伸性的意義,是一種意象的表示,也就是因為某些生理或
心理的損傷以後所導致在生活上的「障礙」。
Handicap 的定義是:
因損傷或障礙而使一個人成為社會上的弱勢者,進而限制、阻礙,使
- 19. 418 社會工作
其未能扮演其年齡、性別,甚至社會文化期待下該有的角色。也就是
一個人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在彼此溝通的活動上,無法很順暢的參
與其中,例如瞎眼者無法就當時一般人看得見的事物與人討論,這一
概念的範圍包括較廣,也會因為時空的不同導致它的定義隨時發生變
化。
10
庇護性就業服務的定義與內涵。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
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
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
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
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
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由此可知,庇護性
就業服務即是針對具有工作意願,但其工作能力不足的障礙者,協助他
們安置於庇護職場(sheltered workshop)內,接受職業訓練、工作養成、
就業安置,甚至是職業媒介等服務。庇護職場主要是針對障礙者,提供
一「保護性」的職業環境,讓他們能在一個沒有優勝劣敗的競爭情況下,
去感受工作所帶來的刺激與學習,當然庇護職場在其保護性的設計中,
仍參雜著「一般化」(normalization)的色彩,即是協助障礙者在工作的
過程中,去經歷一般任務的形式要求,如薪資的給予、工作時間的規定、
工作品質的監督及工作流程的設計等,其目的在於使障礙者,能早日習
慣一般就業環境的運作模式,進而達到其工作態度與技能的養成。
11
支持性就業的緣起與定義。
支持性就業是被用來協助嚴重障礙者能夠達到競爭水準、在社區融
合就業的一種職業復健方案。支持性就業具有三項主要的特色:
- 20. 第九章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 419
有薪資的工作(paid work):
支持性就業的受雇身心障礙者應和其他一般的工作者,享有相同的薪
資及各項福利,強調的是工作表現而非強調工作技巧的發展,並且確
立了每週工作二十小時作為有酬工作的最低標準。
持續的支持(continuing support):
早期的就業方案中,經常將重殘者不能為多數工作地點所接受的不當
行為視為既成事實的問題,並不去處理它,僅將重點放在職業技巧的
訓練,但在支持性就業模式中,則將這些問題視為殘障者和其他人不
同之處,並以不斷的支持來減少其間的距離。
融合(integration):
支持性就業對照於傳統的職業復健服務,強調身心障礙者應在一般工
作環境下和非身心障礙者一起工作,不過這並不代表該環境只能有一
個身心障礙者,只要身心障礙者有機會和非身心障礙者互動的環境下
即可。一般認為,身心障礙者融合在一般工作環境下有許多好處,例
如:有機會和非身心障礙者建立友誼、分享興趣、一起休閒、並使他
們有機會運用到一般的社區資源。不過,
「融合」並不只是發生在工作
環境中,真正「融合」的意義是使身心障礙者完全參與非身心障礙同
事的各項活動,包括工作時與工作以外的生活。
12
身心障礙者社區化支持性就業服務。
身心障礙者社區化支持性就業服務是協助身心障礙者進入一般的社
會工作,並給於輔導、鼓勵、支持,讓他們融入非身心障礙者的工作環
境。因此有效協助身心障礙者進入社區就業更顯重要。國內對於身心障
礙者就業服務型態一直缺乏具體規範,受美國推動身心障礙者服務去機
構化(Deinstitution)正常化(Normalization)及社區化(Community-based)
之影響,先是經由民間機構小規模嘗試將身心障礙者以支持性就業理
念,輔導安置於社區競爭性職業就業,接著有職訓委託規劃「社區化就
業模式」之舉,及至 86 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中,將此一理念與具體做法
納入其中,甚至使國內身心障礙重建系統有其法規保障與具體規範。
- 21. 420 社會工作
支持性就業,是為了使不同障礙類別及程度之身心障礙者,可獲得
適任就業,因此針對具有工作能力,但能力沒很好的人,提供個別化 、
專業化的輔導,讓他們有能力進入職場獨立工作。
支持性就業要素:
工作環境強調融合在工作環境中:
讓身心障礙者與非身心障礙者在一起工作,藉由就業服務員的專業
支持,如工作技巧訓練、環境適應、職務再設計、交通等等,使身
心障礙者能獨立工作。
每週工作二十小時以上:
獲得全職或每週至少平均二十小時的薪資。
同工同酬:
雇主需依雇用條件比照從事同等職務非身心障礙者,給付方式有月
薪、日薪、時薪、依產能等,給相同的待遇和薪資。
支持性就業服務模式、方法、內容:
服務模式:
個別服務模式:由就服員以一對一的個別服務方式協助身心障礙
者在一般性職場就業。
群組服務模式:就服員以同時協助一名身心障礙者在一般性職場
就業。
服務內容:
開發就業機會:進行廠訪試作擬定工作分析,以評估工作條件是
否適合身心障礙者。
人與事的媒合:依據案主的工作功能與工作現場的要求,由就服
員加以媒合,同時擬定就業安置計劃。
訓練適應環境:就服員對案主的工作環境與人際關係需加以輔
導,以協助案主能適應工作環境,交通問題及同事的互動,使案
主能喜歡工作,並成為受歡迎的工作夥伴。
工作現場密集輔導:對於工作技巧、速度和品質等問題,就服員
需依工作分析與輔導計劃在工作現場密集的輔導,以建立案主的
工作能力與信心。
無障礙環境宣導:倡導無障礙環境,讓案主工作更安全、更適應、
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