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守自盜‧9 A立委
- 2. 檢討退休軍公教人員福利,豐儉厚薄是另一回事,但必須於法有據及名實相副,
卻是不可違離的兩項基本準則 因此 我們期望從長期看仍應豐厚軍公教的福利
; , ,
一如更期望能豐厚勞工的福利,但一切皆必須遵守前述兩項準則。
同理,立法委員的薪酬厚薄是一回事,但他們所支領的每一塊錢也絕對必須於法
有據,且應當名實相副。問題是,目前已知,至少有九個項目每年每人一七二萬
元的津貼,皆是於法無據,且多名實不副。
立法院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而每名立委每年居然領取於法無據且如此高額的津
,
貼,這不是A是什麼?這不是監守自盜又是什麼?且不說別的,僅「於法無據」
一項,立院即應停發這九項「非法」津貼,豈能知法犯法?
更令人不齒的是名實不副,例如,兩次到香港玩一天回來,即請領三十二萬「外
交事務出國考察費」
;不論是否搭乘台鐵,皆領有免費車票,甚至用於贈送他人;
明明有大安會館可住,不住者還可年領二十一萬……。堂堂國會議員拿這種錢,
有無廉恥?
一一三名立法委員,知恥要臉的不只蔡正元及李貴敏二人吧?
- 5. 立委待遇及問政費用
●委員待遇:年領 257 萬 1750 元
.歲費:每月 9 萬 5250 元
.公費:每月 9 萬 5250 元
.年終獎金:每年 28 萬 5750 元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依發生事實請款
●問政事務經費(選民服務費):年領 188 萬 6600 元
.[文具郵票費、行動及自動電話費]:每月 3 萬 5000 元
.[汽車油料費]:每月 3 萬元
.[服務處租金補助費]:每月 2 萬元
.[高速公路通行費]:每月 4800 元
.[研究補助費]:每年 10 萬元
.[住宿補助費]:未住會館每月 1 萬 8000 元
.[國會交流事務費]:每年 32 萬元
.補助行動電話購置費:每屆一次 2 萬元
.開會期間膳食費:開會期間每人每天 400 元
●[健康檢查費]:年領 1 萬 4000 元
●生日禮券:年領 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