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2:7及2:10中所指的行善與我們民間的所謂"做好事/行善”有何差別?
- 1. 羅馬書 2:7 及 2:10 中所指的行善與我們民間的所謂"做好事/行善”有何差別?
在 2:7 及 2:10 中所指的人是指那些在 2:4 節中那些悔改的人。而那些悔改的人正是那些本於信-->
以至于信的人。
Q: 而什麼是以至于信的人呢?就是那些”恒心行善, 尋求(神)榮耀”的人!
“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如此,神就賜給永生。
Q: 那什麼是善行呢? 原意可翻成"do good work".
Q: 誰的"好工作”呢? 人眼中的? 還是神眼中的?我們來看一下以弗所書 2:10 中的教導:
以 弗 所 書 2:10 (ESV 直譯 )
“我們原是他的作品, (我們)在基督裏被造是為了(神的)善工,就是那神所預備而我們應該行在其中
的。”
“For we are hisworkmanship,createdinChristJesusforgoodworks,whichGodpreparedbeforehand,
that we shouldwalkinthem.”
那善工(goodwork)就是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某一個時段為我們所預備的,目的是要藉著我們的手去完
成祂自己的事工,為的是榮耀祂。
而事奉神就是時常尋求祂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善工),完成祂的託付(行在那善工之中/結出果子
(約)15:4), 為的是榮耀我們的主;也就是基督徒的”行善”.
所以說基督徒的行善就是那神所預備而我們應該行在其中的(Dothe good work(s) HE pre-arranged
for us),與一般所謂的”做好事”是不相同的!。